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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

近日,全国工程硕士教指委下发“关于开展“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工硕教指委[2013]4)文件,依据工硕教指委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参加评选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有着鲜明的特色,“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对于提升我校工程硕士教育影响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二、奖项名称

“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荣誉称号。

三、评选范围及名额

上一年度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2013年首次评选范围为20112012年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工程硕士各领域至少上报“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两名,上额不限。

四、评选条件

1.完成实习实践任务,解决实际问题,成果突出。

2.实习实践任务需以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本人为主完成。

3.参评者在实习实践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

五、组织实施

    1.各院系负责组织推荐参评人选,并与实习实践单位联系、沟通,共同推荐,于2013531日前将推荐表和有关书面材料(由被推荐者或导师撰写,包括实习实践成果总结,支持材料等)汇总后,统一向研究生院专业学位中心报送纸质版3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筛选、审核与进一步评选,确定上报名单。

六、其它

1.各院系应对推荐材料进行核实,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且不涉及技术机密等问题。

2.未尽事宜按照工硕教指委的文件确定。

七、联系人:

    北京校部:何老师,010-80793121,大学办公平台信箱

 保定校区:张老师,0312-7522904,大学办公平台信箱


附件一:关于开展“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件二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

附件三: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