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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院系(部)、相关单位: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主要环节。为了掌握教学第一线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问题,进一步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教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412日~2016513日。

    二、检查范围

1、检查范围为本学期开设的本科生理论课和实践课(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列表”)。

2、为全面掌握高年级学生的课堂学习状况,检查重点为高年级(2013级)课程(附件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2013级课程列表”)。

    三、检查形式和要求

1、教学督导组深入课堂听课,按《华北电力大学督导组工作条例》(华电校教[2007]6号)文件(附件3)执行。

2、领导干部深入课堂听课,按“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的通知”(华电校教[2007]5号)文件(附件4)执行。

    3、各院系组织安排本院系教研室(研究所)正副主任(所长)、专业教师进行听课检查,其中对本学期本院系开设2013级课程听课次数要求如下:

序号

开课学院

至少听课次数

1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40

2

核科学与工程学院

20

3

经济与管理学院

40

4

可再生能源学院

40

5

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40

6

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40

7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

8

数理系

20

9

英语系

20

4、听课人员必须提前到达教室,认真地了解教学现场情况,并以“华北电力大学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为依据,对教师课堂教学状况进行评价,认真填写“听课评价表”(附件5)。

 

附件:

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列表

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2013级课程列表

3、《华北电力大学督导组工作条例》(华电校教[2007]6号)

4、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的通知(华电校教[2007]5号)

5、听课评价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