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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室管理制度

  为使资料室有一个整洁、安静的环境和良好秩序,以保证教职工和学员查阅资料和阅读,特制定学院资料室管理制度。

  一、每天进行卫生清扫和资料整理,保持室内清新、整洁、安静的环境。

  二、所有书籍期刊登记造册,并编号上架。

  三、当日报纸及时上架,过期报纸、期刊按日期顺序装订成册。

  四、资料室管理员负责资料复印和报纸、期刊、书籍的整理工作。

  五、教师、学生凭学校证件进室阅览,书籍期刊阅后要放回原处。

  六、借阅过期书刊不超过三本,借期不超过两周。

  七、以下资料不得外借

  1、资料室只剩一册的书籍和当年期刊 ;

  2、学术论文、学术报告及交流文献。

  八、遗失、损坏书籍期刊要购买同样的进行赔偿,如不能买到则按原价的3倍赔偿。

  九、所有的打印、复印到资料室,并进行登记。

  十、打印、复印范围:

  1、教师用资料(报刊、杂志、书);教师科研材料、论文;

  2、教师队伍信息更新;各部门信息上报;

  3、教学文件、行政文件等。

  十一、本制度2008年10月制定,2010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