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导师及2017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现将2017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工作布置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2017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考核工作安排
1、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由研究生导师组织安排。研究生在考核前应完成专业实践鉴定,填写“专业实践/联合培养鉴定表”并与专业实践环节记录本装订在一起。
2、两份材料顺序:先《专业实践环节记录本》(附件1),后《专业实践/联合培养鉴定表》(附件2,一式三份)两个表格装订在一起,内容填写完整,导师签字完整
3、最晚10月31日交送材料,并由导师指定一名负责人收齐导师所指导全部参加考核学生的材料后,统一交至学院非全日制专硕中心(教一楼525房间)
① 会计专业交给孙老师;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业工程、物流工程交给陆老师;
② 研究生院将于11月10日前对专业实践环节记录本等材料进行抽查。
4、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必修环节,面向行业领域进行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各院系要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工作,严肃考核程序,按时保质完成考核工作。
三、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
根据考核情况,参考“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附件3),工程硕士各领域至少推荐2名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总结研究生实习实践内容、方式、参与的项目、解决的实际问题、取得的成果及应用或效益情况,并填写附表4和5。研究生院审定相关材料后报全国工程教育指导委员会进行评选。
经管院非全专硕中心
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