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导师及2018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环节,面向行业领域进行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按照教育部、各类别专业学位教指委相关文件和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
为做好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研究生导师尽快落实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单位,确保专业实践有序进行。
2.实践形式:
(1)工程硕士:①进入学校和学院建设的研究生工作站、②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开展实践;③进入导师在研工程项目合作企业开展实践,须提供支撑材料并保证在企业或现场实践时间;④定向且现工作与所学专业相关的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可在本单位结合科研项目进行专业实践。
(2)其他类别专业硕士:①进入学校和学院建设的研究生工作站、②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③进入导师在研项目合作企业开展实践;④进入其它符合要求的行业企业开展实践。
3.实践内容:专业实践须是面向本专业类别或领域的应用研究、专业调研、专业实验、专业实习等方面实际工作。
4.实践审批:
(1)工程硕士:1.进入工作站实践的研究生,填写并打印“华北电力大学校企研究生工作站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报名表”(在工作站平台中报名并打印);2.进入校外基地实践的研究生,填写“进入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专业实践登记表”;3.进入导师课题合作企业实践的研究生,填写“工程硕士进入导师工程项目合作企业专业实践审批表”;4.在本单位进行专业实践的定向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填写“工程硕士研究生(定向非全日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专业实践审批表”。
(2)其他类别专业硕士:填写“专业实践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
5.实践计划:依据各学院制定的专业实践教学大纲,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实践计划,并由导师指定一名负责人收齐所有参加实业实践学生的“专业实践计划表(一式两份)”于10月31日前交至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中心。中心审核通过后研究生即可进入行业企业开展专业实践。
6.各研究生导师应在研究生专业实践之前进行安全等相关教育,确保学生专业实践的安全、稳定和质量。
附件:
1.研究生专业实践审批表
2.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环节记录本
3.各类别专业学位专业实践教学大纲
经管院非全专硕中心
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