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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20年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简章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是国家在现行的毕业研究生授予学位渠道之外,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位的渠道,为非学历教育。根据《华北电力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办法》的规定,2020年我院开展同等学力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工作。

一、接收申请学科专业及指导教师

2020年接收申请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参照《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每名博士生导师招收的同等学力申博人数不超过5人,在读总人数不超过15人。

二、注册条件

1.已获得硕士学位(2017年8月3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

2.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及专业知识基础,并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

3.拟注册人员可与指导教师先联系确认同意后再申请注册;

4.申请注册人员须关注申请学位条件(详见第五条)。

三、注册程序

1. 申请报名

时间:2020年10月9—11月20日

报名表:申请人填写《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发送至90506523@ncepu.edu.cn。

2. 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1121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教四楼B213

需提交的材料:

(1) 《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

(3) 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及复印件;持境外学位证书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居民身份证、工作证及复印件;

(5) 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6) 科研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3. 面试考核:

时间:截止12月10日

学院聘请至少3名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综合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评价,并进行面试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和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4. 确定拟注册名单

学院根据政治思想、业务表现及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注册名单,于1215日前将拟注册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

5. 缴纳培养费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须于 20201220 日前缴纳培养费(http://sf.ncepu.edu.cn)逾期未按时缴清全部培养费者将视作本人已放弃本次申请注册。收费标准:管理类75000元/年,学制4年,超过4年不再收费。

四、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

申请注册生效后,根据学院要求,参照学校相关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培养计划,选修研究生课程,开展学位论文工作。

申请人自正式批准注册为我校同等学力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起,一般应在6年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并申请学位,逾期则取消申请学位资格,导师指导学位论文工作自动终止。

五、学位申请

申请人具备下列条件时,可向我校提出博士学位申请:

1. 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

(1) 获得硕士学位五年以上;

(2) 完成有关学科的全部博士研究生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3) 完成申请学位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关于学术论文发表与科研成果的要求;

(4) 已经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其论文已通过由相关学科组织的预答辩、学位论文格式审查等。

2. 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 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2) 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及其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简况表》(加印密封);

(4) 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位是博士生指导教师。

六、联系方式

1. 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1773754,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农路2号教四楼B213,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研究生办公室,邮编:102206。

2. 我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人

办公地点

办公电话

003 经济与管理学院

王老师

教一楼329

010-61773353

七、相关说明

1.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无毕业证书。

2. 申请人如未按时完成学校所规定任何注册环节均视为本次申请无效(即放弃注册),且逾期不补。

3.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职人员学习期间,学校均不提供住宿。

4. 注册费一经缴纳,一律不予退还;

5. 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博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