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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18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1、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要严密组织,确保考生复试评价的客观性。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2、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018年我院博士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按照学校公布的分数要求执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分数要求单科不低于35分。

  3、复试安排

  达到我院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全体博士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9日下午13:30-16:30,地点在教一楼329室。

      考生体检时间为5月10日(抽血时间为5月10日早上8:00-10:00,10:00后不再抽血,抽血需空腹),体检地点在校医院。

      考生素质及能力测试时间为5月10日上午10:00开始。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为5月10日上午10:00开始。

  (1)复试内容、测试办法及成绩评定:

  ①素质及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进入我院复试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组成一组,其他考生按一级学科组成素质及能力测试复试小组。采用面试方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从复试试题库随机抽取一个客观问题进行回答,该部分满分30分,然后复试小组教师根据实际情况现场提问,该部分满分为70分。每个复试小组成员独立根据学生回答问题的情况,对抽签问题和现场提问问题的回答分别进行打分,然后汇总为总成绩。素质及能力测试的最终成绩为各个老师给出的总成绩取平均数。

  在此环节中,复试小组还应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小组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情况进行了解,结合考生的政审表以及考生申请材料中的相关材料,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并填写在复试情况登记表中。

  ②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根据考生的抽签来决定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提问的主题词。测试时,测试小组围绕主题词进行提问,和考生进行口语对话,测试考生的听力及口语水平。要求学生用英文回答,根据回答情况,每位测试教师独立对学生的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进行打分,然后取平均值得出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教师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的评分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③考生申请材料评价:满分50分。

  由素质及能力测试复试小组对考生提供的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摘要(提前攻博考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自我评价等材料进行认真评价,由复试小组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平均值得出成绩。

  (2)素质及能力测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组、时间和地点

                                                                                 素质及能力测试安排

  组别

  复试专业

  时间

  地点

  第一组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博士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5月10日下午13:30开始

教四B510室

  第二组

  

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能源管理、会计学四个专业的博士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5月10日下午13:30开始

教四B509室

  第三组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5月10日上午9:00开始

教四B601室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安排

  组别

  复试人员

  时间

  地点

  第一组

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进入复试的博士生考生

5月10日上午9:00开始

教四B605室

  4、录取

  成绩的使用:

  ①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内容各项测试,否则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考生复试总成绩为素质及能力测试、考生申请材料评价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项成绩之和。考生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20分的不予录取,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科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2)对于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的录取办法:

  对于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考生分为非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两类。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①对于非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学科招生规模数和博导招生规模数,依据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具体办法: 普通定向(在职)博士生考生依据复试总成绩,按照一级学科分别独立排序,且排名在学科招生规模数(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前10%的考生有资格与其所报考的导师名下的非定向博士生考生按照复试总成绩排序,再根据博导的招生规模择优录取。

  ②根据学校《关于编制上报2018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文件要求,每位博士生导师招收的普通定向就业(在职)博士生一般不得超过1人。

  ③对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考生,优先录取非汉族考生,再录取汉族考生。

  5、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接待电话及监督电话:

  复试录取阶段经济与管理学院的招生接待电话为:61773353。

  复试阶段监督电话:61773068

  6、未尽事宜或者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组集体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