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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组织专题学习《华北电力大学章程》

         为切实贯彻实施好《华北电力大学章程》,1019日上午,在学院会议室召开学院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集体学习《华北电力大学章程》,牛东晓院长作了专题讲解,会议由党委书记于新华主持。

    牛东晓院长回顾了他参加三次大学章程研讨会的情况,介绍了大学章程的编制背景、编制原则、编制意义、编制过程和主要特点。他说,学校高度重视章程建设,章程是大学依法办学、建立学校规章制度的基本准则,是学校制度的顶层设计。章程构建了大学内部治理结构,规范了大学的办学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新形势下办学的重要依据。

    牛东晓院长从《章程》的序言到附则,对每个部分的核心要义进行了重点解读。他谈到章程是学校的办学历史与实践经验的总结,突显了学校的特色和亮点。章程规定了大学的简称为“华电”,确定了学校标识和校庆日。章程落实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晰党委与行政的关系。章程建立了校院两级管理为主的体制,明晰学校与学院的关系。章程构建了教授治学、民主管理机制,明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章程规范了各方权益保障制度,明晰举办者、学校、师生员工的权利义务关系。

    牛东晓院长强调学院要抓住贯彻实施《章程》的重大契机,全面梳理学院现行规章制度、管理文件,对不符合《章程》规定或与《章程》精神相悖的,及时进行修订或废止,逐步形成层次清晰、内容规范的学院制度体系。学院要以学习和落实《章程》为核心,推动综合改革方案的深入实施和“十三五”规划的科学编制,全面推进依章治院,科学规划未来蓝图,以坚实的步伐朝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经济与管理学院迈进。

    最后,于新华书记要求学院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华北电力大学章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学院治理体系改革。坚决抵制违反《章程》的行为,坚决维护《章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把章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贯彻到学院各项日常工作当中,不断提升学院管理水平,为实现“华电梦”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