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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15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解读会圆满结束

 

20151129日(周日)下午,经济与管理学院2015级于教一12阶梯教室召开2015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解读会,会议由经济与管理学院2015级辅导员丁宁老师主持。参加此次解读会的同学包括2015级主要学生干部及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全体学生。

 

会议的开始,丁宁老师介绍了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条件:第一,各班要优先考虑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生未交学费的学生,特别是新疆、西藏等贫困地区的孩子。第二,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和非在校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之后,丁宁老师详细地为同学们介绍了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所需的材料,并要求同学们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复印件、贷款申请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等相关文件,提前确认好父母身份证号、家庭详细住址及邮政编码,家庭固定电话父母的手机号,并且保证上述信息的准确性。同时,丁宁老师强调同学们在填写表格时一定要仔细认真,以确保申请能顺利通过。

 最后,为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丁宁老师特别强调了取消助学贷款申请资格的几种情况:1、受到过学校纪律处分;2、取得助学贷款后,生活不节俭、铺张浪费,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经教育不予改正;3、经调查在申请认定经济困难学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虚报行为等情况的。这三类同学将不能申请助学贷款。

大会持续了一个半小时,会上同学们仔细听讲,认真记录,并详细阅读了老师所展示的各种材料。至此,本次宣讲会圆满结束。通过这次会议,同学们对国家助学贷款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明确了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流程,保证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