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1日 中午12点45分,经济与管理学院在教一301召开了15级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经济与管理学院15级辅导员吴薇老师、经济与管理学院15级年级助理及15级各班班长支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大会由吴薇老师主持。
首先,吴老师为大家解释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区别,又为大家详细说明了此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注意事项。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吴老师强调,此次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一定要保证每一位同学都明确助学贷款的正确用途和相关政策,不要出现“不关心,不知道,不了解,不在意”的情况,必须保证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同学都能够得到最准确、最详细的信息和最完善最有效的服务。
之后,年纪助理陈明为大家明确说明了此次助学贷款的申请方法,包括申请人需准备的认证表与相关的材料。同时,陈明表示,希望大家利用周末的时间尽快将材料准备好,班长支书也应时刻提醒同学,千万不要让真正有需要的同学因为材料的遗漏导致审批未能成功。
最后,吴老师再次强调此次会议的严肃性质,切实保证为需要国家资助的同学提供有效帮助。此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至此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