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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工程硕士企业导师审批表的通知

     
      根据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指导教师应由学校和企业协商选配,实行双导师制。04级、05级、06级学员的企业导师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具体要求参见附件一。

请各工硕班主任于1118日前将所负责班级填写完整的《工程硕士指导教师遴选审批表》书面表格交至院办,电子表格发至(myz507@163.com),由院办统一上报研究生院。

附件一:《工程硕士指导教师审批办法》

附件二:《工程硕士指导教师遴选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