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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2009年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积极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9〕2号文件“关于做好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2009年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增招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50名。     一、培养目标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条件及方式     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均从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中调剂。按照“专业相近”的原则,考生可申请调入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学科的专业。考虑到培养过程中对数学的要求,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原则上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的考生中调剂,具体调剂的学科门类主要为工学,部分考生也可从管理门类(不包括120208)调剂。调剂过程严格执行国家的复试分数要求,且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基本分数要求。     拟申请攻读此专业学位的考生请填写华北电力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链接:华北电力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doc)并交到全日制专业学位所在招生院系(链接:华北电力大学校部各院系联系方式.doc)。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各专业学位。     三、招生领域
专业领域代码 专业领域名称 招生规模 所在院系代码及名称
    430102   机械工程 10     001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430107   动力工程 50     001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430130   环境工程 10     001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430108   电气工程 60     002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430109   电子与通信工程 30     002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430112   计算机技术 30     004 计算机系
    430111   控制工程 30     005 自动化系
    430137   工业工程 30     007 工商管理学院
    四、复试及录取办法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届时将在校园网上公布。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培养费用及相关问题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费用与本校同届学术型研究生收费标准一致,学制2~2.5年。 学校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并且收取住宿费,具体标准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学业成绩优秀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优秀研究生及企业奖学金。另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以参与三助,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北京市学生大病医疗保险。     六、授予证书     达到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要求、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本人申请及学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专业学位硕士学位并且发放毕业证书。     七、 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