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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期末成绩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教学单位:

随着本学期期末考试的进行,为了进一步规范考试及成绩管理工作,加强教学管理工作规范,现将期末考试成绩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重申如下:   一、教务部门负责做好期末考试成绩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协调和督导工作,安排好成绩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任课教师成绩录入时间是否符合要求、录入是否规范的情况等,并及时处理成绩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各院系要继续督促任课教师的成绩录入工作。做好相关问题的协调工作。   要召开考试专项工作会议,使任课教师能够高度重视,尤其要加强对新进教师的考试成绩管理相关的培训工作,要组织本院系教师继续认真学习学校有关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华北电力大学考试规范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华电校教[2008]21号文)、《本专科生课程考试与成绩管理规定》(华电校教[2008]22号文)、《华北电力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规范(试行)》(华电校教[2006]27号文),做到人人皆知。   考试结束后,各院系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做好检查工作,在新的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成绩,希望各院系督促教师尽快熟悉掌握,为落实学生学业“预警机制”,确保考试成绩在3天内提交。并及时解决成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008版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和新教学管理规定已经开始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形成优良的学风、校风是学校各院系、每个师生员工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严肃考试纪律、规范成绩及相关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需要教学管理部门、各院系等相关部门,大家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的一项工作,望共同努力,促进我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建设再上新台阶。   教 务 处 201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