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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格审查流程

一、4月8日上午8:30开始

二、考生除应准备好资格审查涉及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做好如下准备:

    1、自己下载打印并填写好的复试准考证(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站上下载)。     2、现场领取复试情况登记表,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     3、现场领取考生体检表,填写有关内容,贴照片。     4、考生政审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站上下载)。     5、一寸免冠照片若干张。   三、资格审查程序为: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现役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研究生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初试准考证等。要求准考证照片、身份证照片、学生证照片与考生本人必须一致。     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准考证丢失的请提前到第四教学楼B207补办。     2、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交补修本科课程的成绩证明。     3、提交考生政审表(填写好并已加盖公章)。     4、交复试费100元。     5、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在体检表、复试准考证加盖院系公章。     6、将填写好的复试情况登记表交给复试院系。   四、同等学力考生须知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参加相关加试课程的考试。加试时间为2010年4月12日,第一门课上午8:30-11:30,第二门课下午13:30-16:30,考试地点为教四楼B区102教室,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和复试准考证。    以下人员需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1、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     2、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特别提示:     1、凡2009年11月10日至14日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参加国家自学考试人员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     2、如果考生在报名时信息填报错误,请持相关证件原件于4月8日11点之前到研招办(教四楼B区207)办理相关修改手续,如资格审查时发现同等学力人员以本科身份报考,或未按规定加试相关课程,一律取消复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