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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经济与管理学院2年学制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附加规定》的通知

 

各位硕士生导师、硕士生及相关部门和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管理规范2年学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基本要求,经济与管理学院修定了《经济与管理学院2年学制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附加规定》,现印发给经管学院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请遵照执行。                      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经济与管理学院2年学制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附加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