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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我院2015年工程硕士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文件精神,报考我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工程硕士各领域原则上不招收本科专业为文科类的考生。

二、招生领域

2015年我院将在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等3个领域招生

三、报名

1、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注:联考外语科目我校要求为‘英语’)

2、网上报名:6月23日—7月11日,考生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注:“报考招生单位所在省市”需从下拉框中选择“河北省”,“报考招生单位”的下拉框中选择“华北电力大学”,第二阶段考试(复试)时,会由我校研究生院通知选拔培养地,届时通过身份证号登录再选择培养地为“北京”。

3、现场确认:7月12日—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4、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5、有关招生的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

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北京校部:http://yjsy.ncepu.edu.cn/,经管院工硕中心网站:http://business.ncepu.edu.cn/GS/Engineering/Index)。

四、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将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和录取 l、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式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全国联考:2015年10月25日

代码:085200 类别:工程硕士 联考科目:GCT

考试大纲:《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第二阶段:综合测试:2015年12月(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综合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详见《工程硕士招生专业目录》;面试着重考核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

2、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依据考生联考成绩和第二阶段考试成绩确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六、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

1、我校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实行“进校不离岗,课程阶段相对集中”的培养方式。

2、完成整个工程硕士的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为3-5年,攻读学位期间在我校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者500学时。

3、达到有关领域培养方案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七、考试改革:

从2016年起,不再单独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将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八、联系方式: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农路2号 邮 编102206

研究生院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10-61773869

经管院工硕中心联系人:王栎浩 电话:010-61773074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政策冲突,以最新政策为准。

九、其他说明事项:

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的时候须注意:

(1)工程硕士联考外语科目我校要求为‘英语’;

(2)网上报考“研究方向”一栏可填“无”;

(3)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因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十、报考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