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6日上午8:30-中午12:00
二、资格审查地点:教一楼533室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应携带以下所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程序为:
1、交验以下证件证书:
⑴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若丢失请到户口所在地区的公安局出具带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证明,照片上盖有公安局户籍科的公章。(2份复印件装入考生材料袋)
⑵ 学历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再交验毕业证书)。学历证书若丢失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学生证若丢失请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
⑶ 初试、复试准考证。要求准考证照片、身份证照片、学生证照片与考生本人必须一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准考证丢失的可到第四教学楼B211补办)
2、提交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交补修6门以上本科课程的成绩证明。
3、提交考生政审表。
4、交复试费100元。
5、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在复试准考证加盖院系公章。
6、非全日制考生自行打印附件3体检表,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参加体检,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体检结果。
7、按照院系规定的时间,将填写好的复试情况登记表交给复试院系。复试情况登记表资格审查时发放。
凡资格审查时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4月10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此外,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凡是之前报考的信息有错的,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
注: 为方便考生查阅,提供以下链接:2017年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生复试科目考试大纲
附件1:2017年硕士入学考试政审表
附件2:2017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准考证
附件3:2017年硕士研究生体检表(正反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