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27日早上8:30—17:00
地点:教一楼533室
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程序:
1、交验以下证件证书: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若丢失请到户口所在地区的公安局出具带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证明,照片上盖有公安局户籍科的公章。
(2)学历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再交验毕业证书)。学历证书若丢失请到毕业学校开具盖有大学公章的证明,学生证若丢失请出具盖有所在院系公章和教务部门公章在读证明。
(3)初试、复试准考证。要求准考证照片、身份证照片、学生证照片与考生本人必须一致。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需提交《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部分骨干计划考生审批表原件已经邮寄到研招办,资格审查前由研招办向院系提供名单,无需再审核登记表。
2、提交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交补修6门以上本科课程的成绩证明(需加盖补修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提交考生政审表。
4、交复试费100元。
5、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在体检表、复试准考证加盖院系公章。
6、按照院系规定的时间,将填写好的复试情况登记表交给复试院系。
7、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持盖有院系印章的体检表到我校校医院体检。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参加相关加试课程的考试。加试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第一门课上午8:30-11:30,第二门课下午13:30-16:30,考试地点为第四教学楼D503教室,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和复试准考证。
以下人员需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1)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
(2)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此外,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凡是之前报考的信息有错的,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
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等联考考生必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试时间:3月28日18:00。
二、复试的基本内容及形式
考生根据我院2015年复试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参加复试。
(1)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2)外语听力测试在专业课笔试前进行,时间20分钟,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满分20分。外语听力、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2015年3月27日18:30。
(3)外语口语测试,由学院组织,满分30分。
(4)综合面试,由学院组织,满分100分。
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都需要参加体检,体检地点为华北电力大学校医院。体检时间:3月27、29、30日。验血要空腹,验血只能在每天上午进行。
三、综合面试小组名称及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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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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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小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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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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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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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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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经济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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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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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四楼A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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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早上8:4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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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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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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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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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四楼A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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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早上8:4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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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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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工程+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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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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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四楼A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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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早上8:4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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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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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产业经济学+金融学+统计学+会计学+会计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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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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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四楼B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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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早上8:4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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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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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工程+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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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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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四楼D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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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早上8:4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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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口语测试小组名称及测试时间、地点安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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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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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小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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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面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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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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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经济及管理+工业工程+物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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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语测试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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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四楼D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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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早上8:4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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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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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资产评估+企业管理+产业经济学+金融学+统计学+工程管理+会计学+会计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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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语测试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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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四楼D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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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早上8:4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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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综合面试工作细则及评分细则,口语测试组织形式及评分细则
1、指导思想
结合政治思想表现、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和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
2、组织形式
综合面试:按照二级学科专业分别设立面试小组。
口语测试:口语测试单独组织,分2个测试组同时进行测试。
3、评价标准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考生从复试试题库随机抽取一个客观问题进行回答,该部分满分30分,然后复试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2~3个问题,考生回答,该部分满分为70分。每个老师根据学生回答问题的情况,对抽签问题和现场提问问题的回答分别进行打分,然后汇总为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的最终成绩为各个老师给出的总成绩的平均数。
英语口语测试:每个口语测试小组有一定数量的主题词,由考生抽签,根据考生的抽签来决定提问的主题词。测试时,测试小组围绕主题词进行提问,和考生进行口语对话,测试考生的口语水平。要求学生用英文回答,根据回答情况,每位教师独立对学生的英语口语水平进行打分。口语测试的最终成绩为各个老师给出的成绩的平均数。
七、录取
(一)成绩的使用
(1)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外语听力测试成绩+外语口语测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对于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等联考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政治理论笔试成绩(百分)*25%。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的不予录取(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3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二)录取办法
(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各院系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各院系学科专业规模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如果考生入学总成绩出现同分的情况,则按复试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复试总成绩高的考生,如果考生入学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都同分,则按初试的数学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初试数学成绩高的考生,如果入学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数学成绩都同分,则按初试的英语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初试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2)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汉族考生单独排序,录取人数不超过该计划招生总规模的10%。
(3)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其他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三)保留入学资格
我校原则上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确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考虑,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为1-2年。须由考生本人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经所报考的院系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保留入学资格申请须在4月3日前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监督和复议
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议制度、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原则的,招办工作人员应立即予以答复;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研究生院向院(系)调查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受理复议后予以答复。
复试录取阶段经济与管理学院的接待电话为:61773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