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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一、经济与管理学院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46日早8:30—5:00,复试前,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地点:教一楼533

   二、考生除应准备好资格审查涉及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做好如下准备:

   1、初试准考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准考证丢失的请于20144614:00—16:00到第四教学楼B211补办)。

   2、下载并填写复试准考证,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3、下载并填写考生政审表,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按要求盖章(说明:考生应向档案所在单位申请做好政治审查,并在政审表上加盖公章)。

   4、一寸免冠照片若干张(用于体检表等)。

   三、资格审查程序为:

   1、交验以下证件证书:

   ⑴ 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若丢失请到户口所在地区的公安局出具带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证明,照片上盖有公安局户籍科的公章。

   ⑵ 学历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再交验毕业证书)。学历证书若丢失请到毕业学校开具盖有大学公章的证明,学生证若丢失请出具盖有所在院系公章和教务部门公章在读证明。

   ⑶ 初试、复试准考证。要求准考证照片、身份证照片、学生证照片与考生本人必须一致。

   ⑷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需提交《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在院系审查完后由考生直接交到研招办教四B211。部分骨干计划考生审批表原件已经邮寄到研招办,资格审查前由研招办向院系提供名单,无需再审核登记表。

   ⑸ 招收单考生的学院,应于412日前,将全部复试合格的拟录取单考生毕业证书复印件交研招办备案。

各院系要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各院系应要求考生在420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2、提交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交补修6门以上本科课程的成绩证明。

   3、提交考生政审表。

   4、交复试费100元。

   5、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在体检表、复试准考证加盖院系公章。(印章需把照片盖上)

   6、按照院系规定的时间,将填写好的复试情况登记表交给复试院系。

   7、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持盖有院系印章的体检表到我校校医院体检。

   四、同等学力考生须知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参加相关加试课程的考试。加试时间为201449日,第一门课上午8301130,第二门课下午13301630,考试地点为第四教学楼D205教室,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和复试准考证。

   以下人员需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1、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

   2、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凡20131110日至14日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参加国家自学考试人员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

   此外,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凡是之前报考的信息有错的,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

 

   附件一:复试准考证

   附件二:政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