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导师及2017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实践是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环节,面向行业领域进行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按照教育部、各类别专业学位教指委相关文件和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工程硕士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未满两年工作经验的工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
为做好2017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研究生导师尽快落实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单位,确保专业实践有序进行。
2、实践形式:
(1)工程硕士:①进入学校和学院建设的研究生工作站、②学院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开展实践;③进入导师在研工程项目合作企业开展实践,须提供支撑材料并保证在企业或现场实践时间;④定向且现工作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工程硕士,可在本单位结合科研项目进行专业实践。
(2)其他类别专业硕士:①进入学校和学院建设的研究生工作站、②学院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③进入导师在研项目合作企业开展实践;④进入其它符合要求的行业企业开展实践;
进入学校研究生工作站、参与学院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的申请工作已经结束。
3、实践内容:专业实践须是面向本专业类别或领域的应用研究、专业调研、专业实验、专业实习等方面实际工作。
4、实践审批:
(1)工程硕士:①进入工作站实践的研究生,填写并打印“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报名表”;②进入学院校外基地实践的研究生,填写“进入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专业实践登记表”;③进入导师课题合作企业实践的研究生,填写“工程硕士进入导师工程项目合作企业专业实践审批表”;④在本单位进行专业实践的定向工程硕士,填写“工程硕士研究生(定向)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专业实践审批表”。
(2)其他类别专业硕士:填写“专业实践审批表”。
5、实践计划:依据各专业实践教学大纲,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实践计划,于12月14日前将“专业实践计划表”一式两份,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本人及学院各留一份。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后即可进入行业企业开展专业实践。
6、学院将于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汇总并于12月18日前报研究生院。
7、各研究生导师应在研究生专业实践之前进行安全等相关教育,确保学生专业实践的安全、稳定和质量。
8、专业实践内容(除签字外)全部通过电脑录入在《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记录本》中,请大家仔细阅读《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记录本》的前言。该《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记录本》将于2019年9月左右交回学院,并根据导师打分情况记录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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