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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及时了解掌握学院各党支部组织工作情况,有计划地推进落实学校工作安排和重点任务,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不断提高基层党支部工作质量和水平,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组织

1、会议时间: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周五,如遇特殊情况可进行调整。

2、参加人员:院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员,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由院党委书记确定参加人员,可以邀请院领导、院党委委员、党支部委员、有关教研室(中心)主任列席会议。

3、会议考勤:例会实行考核制度。应到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需向院党委书记书面请假,会后由组织员向未能出席会议成员通报有关会议情况。

4、会议召开:会议由院党委书记召集主持。会议由组织员提前一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要求等通知到每参会人员。会议由组织员负责记录。

二、会议内容

为不断巩固和强化学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功能,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学院事业发展开新局、谱新篇,工作例会内容主要包括: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研究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学习上级和学校党委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2、部署贯彻落实院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及阶段性党建工作计划安排。

3、通报学院工作,部署安排学院近期工作。

4、听取各党支部阶段性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的汇报、党支部教职工思想动态情况及重点领域工作汇报。

4、研究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方式方法,如队伍建设、工作制度落实以及作风建设等方面。

5、交流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破解工作难题,推广党支部特色亮点活动。

6、开展基层党建业务学习和专题培训。

7、其他需要在工作例会上通报或研究的事项。

三、会议要求

1、各党支部书记需根据例会主题进行积极思考,做好相应准备。鼓励各位书记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思路、新举措进行经验总结和理论提升,并形成文字材料以供学习交流。

2、工作例会做出的部署或决定事项,党支部书记应负责落实。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落实的,要查明原因、建立台账,问题严重的将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党支部书记工作落实情况和参加例会情况,将纳入党支部年度述职考核内容。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

2022年6月27日

(本制度经学院2022年第5次党组织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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