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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为加强学院民主政治建设,实现院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提高院务公开工作质量,根据上级和学校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院务公开的目的意义

  院务公开是推进依法治校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规范学校管理,实现学校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举措;是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深化教育改革,确保稳定和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加强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院务公开的目的是进一步扩大学院教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切实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和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促进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实行院务公开制度

  除涉密的院务之外,凡应该公开的的事项,都要及时、准确的公开,公开的内容要尽量具体。切实做到重大决策必须通过院务公开听取教职工意见,并提交院教职工大会审议,未经教职工大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更应向教职工公开,既未公开,又未经教职工大会通过的有关决定应视为无效。要通过各种有效的形式向全院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以及违反制度的惩处决定,推进廉政建设,加强民主管理。

  三、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院务公开必须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来进行,有关学院的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有关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以及教职工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是公开的重点,主要内容如下:

  1、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实施方案、重大问题的决策。

  2、干部选拔培养和任用考核情况、教师聘任、职称评定、晋级晋职、评先选优事宜。

  3、经费预决算、财务收支、专项费用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

  5、学生奖惩、学生管理制度、奖学金、助学贷款、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和补助、毕业生就业。

  6、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宜(分配、奖励、福利等)。

  7、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其他事宜。

  8、院务公开的内容,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增减。

  四、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院务公开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定期公开为每学期或每学年或年度一次;不定期公开要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公开。

  2、在周二下午全院教职工大会上,及时通报情况。

  3、经费预决算、财务收支情况等,按每学年或年度公开、公布。

  4、学生奖学金、学生管理制度、助学贷款、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和补助、招生、毕业生就业等内容,采用公示方法公开。

  5、设立院务公开栏、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公布院领导电子信箱,疏通院务公开渠道。

  6、公开途径以公示制、院教代会和职工大会为主。公开前要将公开内容广泛征求意见,由院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经院长签字后公布,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每次院务公开后要及时收集教职工、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要及时答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同时将整改意见和结果再次公布于众,并征求群众意见,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次次有记录。

  五、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成  员:学院领导  教研室主任  科级干部

  2、监督小组

  组  长:书记

  成  员: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

  六、本制度2008年10月制定,2010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