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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年学制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附加规定

 

经济与管理学院2年学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除满足学校规定的《华北电力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专业所研究领域的学术论文被SCI收录1篇,或EI收录1篇(必须是期刊发表的),或国内权威学术期刊1篇,仅限论文前2名作者,其中一位作者应为导师。硕士研究生权威期刊目录按照“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毕业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的要求”中的目录执行。 2、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在获奖证书有研究生名字,或者研究生作为该研究成果的主要研究人员,即研究生论文的内容应是该获奖项目的主要内容(填研究生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登记表)。 3、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的主研人(申请书中的成员)。 说明:研究生论文必须是该项目的内容,并且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填研究生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登记表)。如果研究生论文内容和该项目内容不相关或者非常勉强,不能认为该研究生参与了省部级及以上项目。 4、企业或工程项目通过鉴定的主要完成人(鉴定证书中的成员)。

       5、在校服务工作2年及以上,为经济与管理学院做出较大贡献者。

附件:研究生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