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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牢固树立公仆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真心实意的为教师和学生办好事、办实事,不以权谋私。

  三、关心教师,尊重教师。定期召开学术骨干、民主党派、中青年教师座谈会,倾听意见和建议,加强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模范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制度。凡集体的决定必须认真执行。要坚持院务公开、依法治院、严格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五、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待人处事要公道正派,不弄虚作假,不搞形式主义,要讲究工作的领导艺术和方法。

  六、对干部的管理和任用要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原则,必须实事求是,全面公正地看待干部。

  七、增强大局意识、团结意识,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和形象,不背后指责、议论。

  八、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工作中出现的过失,敢于承担责任,不文过饰非,做到责己严,待人宽。对违反规定和制度的事,不姑息迁就,敢于坚持原则。

  九、加强工作的前瞻性和计划性,坚决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拖拉松懈的作风,要真抓实干,提高效率。

  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模范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 “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坚持民主生活会和“三重一大”制度,自觉查找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十一、本制度2008年10月制定,2010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