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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18年博士生复试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考生复试前要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行复试。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2018年5月9日下午13:30-16:30,地点在教一楼329室

  二、资格审查流程

  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初试(博士报名系统中打印)、复试准考证(附件1)。要求准考证照片、身份证照片、学生证照片与考生本人必须一致,复试准考证要填写完整并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若已经毕业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硕博连读考生交验学生证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生证注册章应齐全〕。在线验证具体申请步骤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4、提交考生政审表原件(见附件2),需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思想政治表现自述、单位政审意见均需手写签字,应届毕业考生应在“单位政审意见”栏加盖所在学校党委或院系党总支的公章;非应届毕业考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组织部门的公章。

  5、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各学院发放体检表(需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在体检表和复试准考证照片骑缝加盖公章。

  6、申请硕博连读考试需提交课程成绩单,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若有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则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7、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持盖有各学院骑缝公章的体检表按规定时间到校医院体检。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复试资格审查期间,考生报考信息不可修改。如确系考生填报的自然情况(如性别、民族、证件号码、出生日期等)有误,本人提出登记的,须填写“华北电力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见附件3),经院系查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取复印件,报研招办审核后方可登记。但其它非自然信息,一律不予登记。

  2、考生在报名阶段所提交相关材料已转交各学院,与复试所需考生申请材料中重复内容可不必再交。

  3、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