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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等上级部门的通知要求和学校的统一部署,现就春节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度。各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安排部署春节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真正将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房间,每一个人。

二、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各单位在放假前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把防火、防盗、防骗、防恐、防交通事故等作为重点,杜绝各种事故和案件的发生。要加强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不出现一个人睡一间宿舍等失管失控的情况;院系加强对留校过春节学生的关心和慰问,逐一与家里核实情况并登记备案。

三、严加防范,加强校园安全管控。各单位的办公室、实验室要做到人走切断电源,关好窗户,锁好门。宿舍管理部门要加强宿舍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宿舍。资产处、后勤管理处、大学科技园要加大校内出租房、空置房等场所和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监管力度,做到安全管控不留死角。

四、春节寒假期间,校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五、加强现金及贵重物品的管理,办公室内禁止存放大额现金。

六、加强外来人员的管理。校外人员按照“谁引进谁主责”的原则管理。各培训班、施工单位进校前,由监管单位带领入校单位负责人到保卫处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备案登记入校人员;未经允许,外来人员禁止进入学生宿舍、教学楼、办公楼、运动场等区域。

七、在学生统一住宿期间(2月13日-2月22日)将封闭东南门,车辆由西南门和西北门进出,无证车辆原则上不允许入校。教学楼实行门禁和出入登记管理方式,请广大师生予以理解和配合。

八、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安全信息反馈。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在25日前把假期值班表加盖单位公章报保卫处(教一楼117综合科)备案。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0793110。

 

 

                              保 卫 处

                           2018年1月22日